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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這回裁定砍警嫌收押 理由是……

砍警廚師吳志展(中)遭新北地院裁定收押,於庭訊結束後步出法院。(記者陳志曲攝)

砍警廚師吳志展(中)遭新北地院裁定收押,於庭訊結束後步出法院。(記者陳志曲攝)

2016/08/03 20:3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廚師吳志展砍警案,檢方今二度聲押,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檢方已提出新事證,如吳子證稱,吳男失業沒每天回家,有時不知去向,居無定所,加上警方今上午持拘票拘提時,按門鈴及敲門長達50分鐘,吳拒不開門,有逃亡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

法院也說明,法院嚴正譴責暴力行為,也對於警員因執行勤務遭受傷害,感到痛心不忍,對警員的辛勞及盡忠職守,表達十二萬分的敬意與謝意。

昨日下午4時許,吳男持菜刀砍殺張姓警員,造成張員左胸、左手臂遭砍傷大量出血,張員送醫急救所幸無生命危險,但仍因氣胸需再觀察;案發後他一度離開現場,後來才到派出所投案。

檢方依涉犯殺人未遂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不過,法官認為,吳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被告自行到案,檢方無法舉證被告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30萬元交保。

吳今晨1時許步出法院下跪道歉,仍無法抑止員警不滿,群聚地院外高喊「警察要尊嚴」。新北地檢署今除提出抗告,上午也同步將吳男拘提到案,歷經1小時訊問,檢方訊後二度向法院聲請羈押吳某。

今輪值法官認為,檢方已補充新事證,如吳男之子今日上午在偵查時證稱,吳失業1個月,沒有每天回家,有時不知去向,居無定所,且警方今上午拘提時,按門鈴及敲門長達50分鐘,吳拒不開門,有逃亡可能性,為確保吳到庭,認為有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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