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砍警、酒駕女害警截肢 都是同一法官裁定交保
吳男當街砍殺警察,檢方聲押,但新北地院今晨駁回,裁定30萬元交保。(記者余衡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56歲吳姓廚師因一天內收到6張逕行舉發單,昨見員警張家逢正在附近開單,憤而自車內持刀出來一陣猛砍,警員身中數刀重傷,遭移送後卻被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引發群眾集體激憤,有媒體指出與上月酒駕女害警截肢案,裁定交保的法官都是同一位。
綜合媒體報導,上月16日,蘆洲警分局交通分隊陳姓員警執勤時遭到酒測值達0.87的陳姓女駕駛從後方猛烈撞擊,雙腿粉碎性骨折,急救後右小腿仍截肢,當天新北地檢署將陳女聲請羈押,值班王姓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昨日板橋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取締紅線違停,遭吳男持菜刀砍成重傷,檢方再次聲押,新北地院今晨再次駁回,裁定30萬元交保,值班法官依舊為王姓法官。
新北地院回應指出,案件不能以涉犯重罪就羈押,也要考量是否有逃亡或其他要件,兩案的狀況不同,雖由同一法官審理,但裁量上都有其依據,院方也尊重檢方抗告權的主張,院方只要接到檢方抗告狀會立即送高院審理。
新北市警察局長胡木源在臉書呼籲所有同仁冷靜,局長會與全體同仁站在同一陣線上,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也期待司法給予公正的判決,最後提醒每一位同仁務必注意執勤安全!
上月酒駕陳女撞斷警員雙腿,被裁定10萬元交保。(資料照,記者黃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