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遊覽車同型車 12輛不合格車有9輛通過複檢
肇事的遊覽車被火燒得面目全非。(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公路總局針對7月19日國道遊覽車火燒車事故同型車輛,發動召回檢驗,結果20輛有12輛不合格,其中9輛底盤配電或電瓶有改裝,3輛有燈光或椅背護板不合格狀況,公路總局早上宣布9輛已經通過複檢。
公路總局表示,對7月19日國道2號火災事故相同型式之20輛遊覽車,於7月26日全數完成召回實施臨時檢驗後,已對外發布新聞說明,其中12輛遊覽車檢驗不合格,必須依規定完成改正再實施覆檢,檢驗不合格之車輛其中9輛因電系問題仍持續停止出車營運;該等不合格之車輛至昨日,已有7輛經底盤原廠技師檢查電系確認完成改正後實施覆驗合格;另有2輛涉及燈光不合格之車輛亦完成改正後由監理機關辦理覆驗合格。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尚有2輛電系配備不合格,尚未完成改正,仍然勒令停駛,及另外1輛椅背護板不符規定改正中之車輛,轄管監理機關將持續督促業者儘速完成改正,並須於規定期限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實施複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