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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躲圍捕對警開槍 嫌犯多一條罪名被起訴

李男為了逃離現場,朝員警方向開槍。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李男為了逃離現場,朝員警方向開槍。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6/07/28 10:4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李俊良因搶奪、竊盜等案遭到通緝,今年3月警方查知他的落腳處,在台中市北區育強街與錦祥街口遭到員警圍捕,李男為了逃離現場,朝員警方向開槍,所幸謝姓員警臥倒而閃過子彈,檢方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前科累累的李俊良,102年6月假釋期滿,可是很快又因多起搶奪及竊盜案,遭到通緝,105年3月間被員警查知落腳在台中市北區,同年月31日當天上午員警在北區育強街與錦祥街口,看到李嫌出現立即表明身分圍捕,李嫌逃跑之際,回頭對在後追緝的員警開槍一發,所幸謝姓員警看到李嫌開槍動作,立即臥倒而閃過子彈,李嫌則趁隙逃離。

不過數日後仍遭到逮捕,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李男遭到圍捕,跑到錦祥街不慎跌到,起身後手中即握有槍枝,起身後立即回頭朝員警開槍,所以是對警射擊,不是誤觸槍枝扳機,犯行明確。

另李俊良3月16日在某百貨公司後向偷走一部機車代步,同日下午即在西區台灣大道旁某停車場,看到林姓女駕駛手持皮包正要繳交停車費,從後搶走皮包。警方查知識李俊良所為,同年4月23日在西屯區逮捕李嫌。

全案依竊盜、搶奪、槍砲及殺人未遂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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