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耶!巡邏時上摩鐵 色警判刑9月
離譜員警被判刑9個月。(圖擷取自臉書)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實在真離譜!屏東恆春警分局劉姓員警前年執行巡邏勤務竟然與人到汽車旅館一起「執勤」,事後還在員警出入登記簿上寫上巡邏,被縣警局督察室查獲送辦,屏東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
恆春警分局劉姓員警在枋寮分局佳冬分駐所服務時,103年8月25日、26日下午排班執行巡邏勤務,但劉姓員警卻連續兩天沒有進行巡邏勤務,反而與同1人連續2天到潮州鎮曼波印象汽車旅館,每次3個小時,事後返回分駐所,還在員警出入登記簿上登記該時間進行巡邏,被縣警局督察室人員發現,進行追查後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劉姓員警以私事曠職,事後沒有請假而是企圖掩飾,所幸員警出入登記簿不影響民眾權益及也沒有冒領加班費,劉姓員警雖請求緩刑,但因其刑度為有期徒刑1年以上,所以在減輕其刑後依偽造文書罪判決有期徒刑9個月,不予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