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小燈泡兇手吵說想看電視 要父母每天給44元…

台北市內湖區在今年3月發生駭人聽聞的「小燈泡」女童命案,嫌犯王景玉就逮後接受警方訊問時,還堅稱自己是「堯帝」。(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士林地院今針對殺害3歲小女童「小燈泡」的男子王景玉開準備程序庭,法官當庭播放王在看守所與父母見面的錄音檔,辯護律師質疑內容侵害被告隱私權,檢察官則認為,證據非違反公序良俗,且從王與其父母的對話發現,王並未如接受警訊時說出「我是堯帝、要找人傳宗接代」這類的胡言亂語,還算好每天要買電池看電視的錢,主張王仍有就審能力。
王嫌頻問何時交保 出庭一直說「想道歉」
台北市內湖區在今年3月發生駭人聽聞的「小燈泡」女童命案,嫌犯王景玉就逮後接受警方訊問時,還堅稱自己是「堯帝」,強調動機是要找「四川女子」傳宗接代等,日前士林地院開庭時,王景玉也表現出神色緊張,不斷搓手、咬指甲,針對法官的訊問也幾乎都胡言亂語。
買電池的錢能算好 檢:王有就審能力
《聯合報》報導,王景玉日前被依殺人罪起訴後,其辯護律師主張王無就審能力,提停止審判,案件抗告至高等法院,士林地院今再度開準備程序庭,並當庭播放王在台北看守所會見父母的錄音檔,過程中戴口罩的王景玉一有機會就一直向法官說「想道歉」。
報導指出,王與父母見面時對父母說法扶律師是免費的,除不斷要求父母去問律師何時能交保,還對父母提到,想在看守所內看電視,1天電池要44元,而這些錢「又不多」,一定要讓他有錢買電池。
辯護律師在庭上反對公開勘驗這些錄音光碟,認為這些內容侵害被告隱私權,不過公訴檢察官則質疑辯護律師的主張,並指證據並非違反公序良俗、國家機密,且從王景玉和父母的對話可發現,王不僅未如接受警訊時表現出胡言亂語,還能算好每天要買電池看電視的錢,可見理解力與平常人無異,有就審能力。
被害人家屬告訴代理人陳孟秀則指出,王景玉有無就審能力,和刑法第19條規定並無關聯,確實有另行鑑定的必要。而在法官宣布退庭時,王景玉又再度大喊「我可以交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