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又詐騙8億 育富投資張宏麒重判22年
育富投資公司位址登記在新北市土城一處住宅大樓。(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張宏麒以辦理詢價圈購的準上市櫃公司股票(IPO,即首次公開募股,上市櫃交易股票)當幌子,向民眾誆稱有特殊管道可免公開抽籤取得股票,可獲利30%以上,從102年起向上百名投資人吸金超過5億,另以投資土地為由,詐財3億1530萬。張雖認罪,但沒賠償被害者,新北地院依詐欺186罪,判張22年徒刑,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
被害者於案發後提出8億餘元求償,合議庭針對吸金部分,已判張賠償近5億元,土地投資詐欺部分,因另有共犯,裁定移由民庭審理。
據查,張男曾在高雄以相同手法吸金,被查獲後獲緩起訴,竟另起爐灶成立育富投資公司繼續吸金。
從102年起,他在新北市、高雄等處,以口頭向熟識的友人鼓吹加入投資,再透過友人牽線拉人、或舉辦說明會方式,誆稱有特殊管道可不經公開抽籤,就能用承銷價「圈購」準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只要上市櫃當天可立即售出,可獲取高額價差,每3個月發放獲利1次,獲利有30%以上。
初期,張為了誘使被害者進入圈套,有依約給付紅利,以致於被害者誤信投資安全無虞,加碼投資,或介紹、分享親友參加,張另又透過其他成員,拉人投資,總計吸金超過5億,但他根本沒投資股票,而是拿新會員的投資金付給舊會員當紅利,由於已入不敷出,前年12月開始避不見面,投資人懷疑受騙,因此檢舉。
不僅如此,102年10月間,張男還向4名投資人佯稱有土地買賣投資,目前選中新店某筆土地,且是捷運預定地,談定以每坪20萬價格買入,計畫以每坪35萬元出售,已找到買家,約2、3個月後可售出,詐得3億1530萬元。
審理時,張男認罪,合議庭認為,張詐騙所得合計8億元,犯罪時間長達2年以上,危害社會秩序甚鉅,且至今資金流向不明,雖他表示願賠償,卻無實際行動,至今一個都沒賠,難認有悔意,重判22年,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14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