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吵架 竟是房東遭殃
鋁門窗示意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房東,看到女房客受到前男友鄭男騷擾,愛屋及烏的心態出面制止勸阻,不料鄭男卻找他出氣,去年7月將房東拖出屋外痛毆,打到腦震盪、頭部及眼睛等受傷數次,其中一次還把勸架汪姓房客打傷,砸壞黃某住宅鋁門窗、玻璃、冰箱門、房門、鐵製大門,恐嚇黃某「不要走出門、走出門讓你死」、「敢告我!不會讓你好過」等,台中地院依傷害、恐嚇及毀損判處鄭男有期徒刑8月及拘役50日。
判決書指出,48歲鄭男與前女友郭女友爭執,郭女之房東黃某出面勸阻,卻引來鄭男不滿,去年7月11日晚間進入黃姓房東在大甲區住宅,將黃某拖出屋外,徒手痛毆頭部及眼睛,造成黃某腦震盪及下唇擦傷、左臉挫傷,而汪姓房客看見後出面勸架,也被鄭男攻擊,也有腦震盪、下唇裂傷、鼻樑及人中擦傷等。
鄭男還是怒氣未消,翌日下午6時許再度到黃某住處,直接進入黃的房間持磚塊就敲黃某頭部,造成頭部撕裂傷,恐嚇稱「不要走出門、走出門就讓你死」,然後持磚塊敲打現場鋁門窗、玻璃、冰箱門、房門,多處凹陷損害。
事隔一週,因為接到法院地檢署傳票,7月18日晚上8時許,又侵入黃宅,指著黃某恫稱「你敢告我、我不會讓你好過、我會再來、不會放過你」,這次鄭男沒動手。
同年8月27日下午鄭男又持磚頭砸凹黃某住處鐵製大門。
法官依3次傷害、恐嚇及毀損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及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