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6.5噸大貨車撞人還拿刀追 只算恐嚇
新北男子認為陳姓同事不夠尊敬前輩,一氣之下竟開達6.5噸的大貨車,追撞對方,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無證據他有意殺人,由於傷害已撤告,依恐嚇罪判刑6月。圖為貨車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羅姓男子認為陳姓同事不夠尊敬前輩,一氣之下竟開6.5噸的大貨車追撞對方,陳閃躲僅受右肩壓痛、右小腿擦傷及左前臂擦傷等輕傷,羅下車後又持柴刀追逐,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羅否認有殺人之意;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羅男有煞車,下車追逐時並沒有揮砍動作,無證據他有意殺人,由於傷害已撤告,依恐嚇罪判刑6月,全案可上訴。
據查,羅男與陳男都在羅男弟弟的牧場內工作,前年9月12日下午,雙方發生口角後,羅男在產業道路上,開著6.5噸的大貨車追逐衝撞,陳男閃躲到路旁屋簷下,仍被貨車撞到,導致右肩壓痛、右小腿擦傷及左前臂擦傷;陳起身跑往車子後方,羅仍不罷手,倒車追逐,陳跳下路旁溝渠閃躲,羅竟下車持柴刀徒步追人。
由於羅男弟弟發現此事,出面阻止,羅男才停手,但陳男不滿被撞提告,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陳還指控,羅持刀追逐時,怒喊:「死胖子不要跑,我要讓你死。」
羅男堅稱:「我當時覺得陳不尊重長輩,想要給他一個教訓,車子只有輕輕碰到他就煞車了,拿著柴刀追他,目的只是要嚇他,沒有要置他於死地,也沒有說要讓你死」,羅的胞弟也說沒有聽到「要讓你死」
合議庭認為並無證據顯示羅有說:「要讓你死」,依陳男所述,羅快撞到他時有停頓一下,並非直接衝撞過去,可見羅有煞車,且持刀追逐時沒有揮砍動作,認定羅主觀上只想恐嚇,非殺人意圖,加上公訴檢察官當庭追加起訴恐嚇危安罪,傷害罪部分,因陳男在警詢時已撤告,故依恐嚇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