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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男索討得手10萬分手費 還控告前女友恐嚇、侵占

廖姓男子不甘同居4年多的女友欲分手,索討分手費10萬得手後,竟控訴王女撂人恐嚇他、侵占他的電漿電視等家具。(情境照)

廖姓男子不甘同居4年多的女友欲分手,索討分手費10萬得手後,竟控訴王女撂人恐嚇他、侵占他的電漿電視等家具。(情境照)

2016/07/01 12:41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基隆報導〕廖姓男子不甘同居4年多的女友欲分手,索討分手費10萬得手後,竟控訴王女撂人恐嚇他、侵占他的電漿電視等家具。基隆地檢署調查,王女已將廖的家具全數載至廖的處所,也查無王女找人恐嚇廖的事證,處分王女不起訴。

廖姓男子與王姓女友交往後同居 4年;廖指控,王女在他入獄後變心,想跟他分手。

廖控訴,王女在他出獄當天,阻止他進入2人同居的住所,還侵占他所有的42吋電漿電視、桌上型電腦、冷氣、床頭櫃、床墊等家具。

當天中午,王女還找來2名不明的男子恐嚇他:「你現在知道認清她,不是你可以纏的女人,最好你現在馬上離開!」

廖指控,王女見他不走,又找來另2名男子在同居住所附近的一間超商內恐嚇他;「你們金錢我不管,從今以後,你不能再找王女,否則你會很難看!」

檢察官調查時,王女無奈指出,她與廖同居期間是廖搬來跟她住,廖搬來時確實有帶部分家具與電器,因廖一直沒有工作與收入,她想跟廖分手,請姪子幫忙勸說,但廖卻獅子帶開口要求10萬元分手費,她當場給廖3萬元,隔天再請姪子交給廖7萬元。

王女說,她從未恐嚇廖,且廖的家具她也請搬家公司都搬到廖指定的地點,未侵占廖的家具。

檢方調查,王女確實有將廖的家具全搬運到廖指定的地點,有簽收單為憑;至於王女被控恐嚇的部分,因超商監視器僅保存2週,等到警方獲報調閱時,影像已被覆蓋,無法證明廖遭王女友人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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