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辯帶壯陽藥治攝護腺 老翁判4月
2016/06/23 11:2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七旬余姓男子在台越兩地娶妻生子享齊人之福,還從越南夾帶463顆被列為禁藥的壯陽藥回台,他辯稱年紀大了,壯陽藥可改善攝護腺不適的頻尿症狀,還強調都是自用,但法院不採信,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違反藥事法判刑4月、不可易科罰金,但可易服社會勞役,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余姓老翁22年間往來台越兩地,除了在台灣娶妻,在越南也有老婆和孩子,他自稱因攝護腺不好,晚上常頻尿,台越都有妻子,讓他在性交時體力不堪負荷,才會經常服用壯陽藥,因在越南的壯陽藥便宜又容易買,所以才會從越南帶回壯陽藥自用。
法院認為余翁所帶463顆壯陽藥數量太多,以每2天服用一顆計算,足供他服用926天,顯然不可能完全自用,但考量他一帶回國就在海關查獲,未流入市面或供他人服用,將他判刑4月,但他觸犯的禁藥罪的本刑是10年以下徒刑,依法不能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