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劇女王錯批銀行經理虐狗 須賠錢道歉
2016/06/16 16:58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男子藍伯鈞領養巴吉度獵犬「芭比」,轉給任職於銀行業的林姓女子及其丈夫收養,102年林女又將芭比交給妹妹,但藍男不同意,要求領回,期間芭比死亡,藍男直指是遭林女虐死,上臉書PO圖文,藝人陳珮騏也轉貼文章相挺,林女認為遭污衊,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藍男未經查證,判賠10萬元,並須和陳珮騏等4名網友連帶給付5萬。
此外,當時張姓網友製作影片,上傳自己臉書,指責林女「謊話連篇」須賠償1萬元,涉案的藍伯鈞、陳佩騏等6人皆須在臉書上刊登道歉啟事1個月以上。
102年10月22日開始,藍男就陸續在臉書上Po文,內容提及,他100年時,從一位郭小姐手上領養了芭比,隔年交給住在台北市內湖林女,簽署協議書時載明「不得私自轉讓給第三者」。
藍男臉書Po文指出,愛狗的郭女持續追蹤芭比狀況,發現林女已將把芭比送給住在三峽的妹妹,他接到通知後,決定接回芭比,雙方相約在102年10月21號取狗,當天林女的丈夫卻致電告知「芭比病死已埋葬」,他要求要看屍體,到了三峽後,發現芭比死狀悽慘,滿臉是血。
網友接著發起「還芭比一個公道」活動,102年10月24日,藍男和70多人到日盛銀行南門分行抗議,高舉標語,內容提及「看看牠最後竟然全身是血... 林小姐妳最好給個合理的解釋」、「冷血殘酷」。
林女當時對外表示,芭比過去就曾多次就醫,她絕無虐狗,但網友卻未審先判,決定提告討回公道。
士林地院認為,依照解剖報告,芭比內臟無破裂,骨頭斷裂位置已癒合,和過去就醫紀錄相符,而屍體已遭掩埋、清洗,缺乏跡證,難認定死因,無證據顯示遭虐,藍男等人侵害林女名譽及隱私權,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