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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鹹酥雞卻酒駕被抓 男子求警:帶我去付錢

    余男(白衣者)酒駕被捕後,為了維護自己的信用,拜託警察讓他付消夜錢。(記者吳昇儒翻攝)

    余男(白衣者)酒駕被捕後,為了維護自己的信用,拜託警察讓他付消夜錢。(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6/06/07 16:1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余姓男子昨日深夜酒後肚子餓,騎車到附近的鹹酥雞店買消夜,跟老闆表示晚點來拿再付錢,繞到附近買飲料,卻因為沒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查。員警聞到酒味對余男進行酒測,竟測得0.36毫克。余男自知跑不掉,拜託警察帶他到鹹酥雞店付錢。警員見余男信守承諾,便帶他到店內付款,再回派出所。訊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

    48歲余男買完飲料後,騎車要到福一街拿預購的鹹酥雞,卻因為沒戴安全帽,且貿然左轉,基隆市警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巡邏員警感覺有異,向前盤查。

    所長林文修盤查時,聞到余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酒測確認余男酒駕,要將他帶返所偵辦時,余男念念不忘已請鹹酥雞店家炸了消夜,但自己還沒付款,擔心被移送之後,沒人付錢讓老闆印象不好,懇求所長帶他去付錢,維持自己的信用。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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