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黃景泰收受500萬元政治獻金 法院判無罪

基隆地院認為,黃收500萬的時間是在可收受政治獻金期間內,判黃無罪。(資料照,記者林欣漢攝)

基隆地院認為,黃收500萬的時間是在可收受政治獻金期間內,判黃無罪。(資料照,記者林欣漢攝)

2016/06/03 17:44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被控未經許可收受「購物站天后」張雅俐500萬元政治獻金,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基隆地院認為,黃收500萬的時間是在可收受政治獻金期間內,判黃無罪。

法院認為,黃是在103年5月28日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由議會秘書於5月30日代為向監察院申報,監察院103年6月5日來函,黃可以收受政治獻金的期間是從5月28日開始至同年10月28日為止。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黃收受張女政治獻金是在103年5月28日之前,合議庭反而認為,黃收受張女政治獻金的時間為103年6月10日,是在監察院核准收受政治獻金期間。

黃在監察院同意收受政治獻金的期間,自然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但黃收受張女的政治獻金後,並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內專款專用,依政治獻金規定,黃觸犯的只是政治獻金行政罰。

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黃、張在偵查中均坦承,收取、交付政治獻金的時間是在政治獻金專戶5月28日成立前,但審判中全部翻供,顯然是串證之詞,法院為何不採黃、張兩人在偵查中證詞,這點檢方無法接受。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