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對方不讓道 莽男開槍洩憤恐嚇起訴
2016/05/18 11:5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劉姓男子載妻小行經國道1號,欲切入台62線快速道路匝道時,懷疑大貨車不讓行,劉憤而追上前,按下右側車窗,當著5歲小孩面前,持空氣槍擊破貨車駕駛座的左側車車窗。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劉涉犯恐嚇、毀損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35歲劉姓男子3月4日下午5時許,開車載著妻子與5歲小孩,行經國道1號,切入台62線快速道路往瑞濱方向行駛,劉懷疑林姓男子駕駛的曳引車,故意不讓他切入車道。
劉開著車一路尾隨曳引車至台62線快速道路6.6公里處(自強隧道內),打開駕駛座右側車窗,當著妻小的面,持打野鳥的空氣手槍,朝曳引車左側駕駛座左側車窗玻璃後逃逸。
警獲報後,調閱該時段國道與台62線監視器與前、後的車行車紀錄器,查到為劉姓駕駛所為,在他車上起獲犯案用的空氣槍1支及彈匣,經鑑識人員檢測後劉的空氣槍並無殺傷力。
基隆地檢署認定劉同時涉犯恐嚇、毀損等罪,今天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