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嗆「要當少奶奶」還帶走兒子、墮胎 夫訴離准了
黃姓男子98年娶中國配偶洪女為妻,指控妻子婚後沉迷網路遊戲,不做家事,怒嗆「來台灣是要享福當少奶奶,不是來當佣人」,還二度將兒子私自帶回中國及墮胎。(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黃姓男子98年娶中國配偶洪女為妻,指控妻子婚後沉迷網路遊戲,不做家事,怒嗆「來台灣是要享福當少奶奶,不是來當佣人」,還二度將兒子私自帶回中國及墮胎,並在中國訴請離婚,迄今夫妻已分居2年多,請求離婚,新北地院認為洪女在中國提出離婚訴訟,顯見不想繼續維持婚姻,今判准兩人離婚,可上訴。
黃男指出,洪女來台後與他同住在新北五股,但妻子卻每天打線上遊戲,所有家事都不做,甚至連煮好飯叫她出門吃飯都不出來,還回嗆「來台灣是要享福當少奶奶,不是來當佣人」。
此外,妻子竟在100年偷偷將兒子帶回中國,101年底,他和母親特別至中國將妻兒接回,沒想到,妻子回台後依舊躲在房間上網聊天,不照顧小孩,兒子和家人互動良好還會遭她責罵、毆打。102年11月懷孕已7、8個月,甚至還回中國墮胎,並又將兒子帶回中國,還在當地訴請離婚,法院判准。
洪妻供稱,丈夫指控均是子虛烏有,她因被黃男謊報成失蹤人口,無法入境台灣,加上在黃家生活飽受歧視,只被當成生育工具,且兒子出生後都由她照顧,丈夫及家人反而嫌兒子太吵鬧,不願照料,另她並非墮胎而是不小心流產。
法官認為,洪女102年11月離境後未再返台,夫妻已分居2年多無聯繫,加上洪女還在中國提出離婚官司,代表無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之意願,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