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5000元債務開槍殺人 凶手判賠753萬
2016/05/04 15:4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陸志鴻幫友人向男子游宗晉索討5000元債務不成,兩度與游發生口角後,竟回家拿改造手槍,沿街搜索對方蹤跡,最後在板橋新海路狹路相逢,見到游男手持鋁棒,竟朝對方連開3槍,導致游死亡。被害者家屬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陸賠償合計753萬餘元,可上訴。
去年1月間,陸男與黃姓男子(綽號阿文)聊天時,得知游男積欠黃男5000元,且阿文因案遭通緝,不便出面,自告奮勇主動討債,同年4月20日下午4時44分,陸、游在板橋英士路與龍泉街相遇,因討債不成起口角,6分鐘後,又在新海路403巷內發生爭執。
陸男竟駕車返回住處,持改造手槍沿著裕民街、長江路、龍泉街、陽明街、雨農街繞行,最後在新海路狹路相逢,見游男手持鋁棒,竟當街朝他連開3槍,導致游男死亡。
一審法院依殺人等罪,判陸18年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案發後,被害者子女及母親提出2000萬元求償。陸男主張對方揚言要找他麻煩,並找幫手欲對他不利,甚至將他攔下,不能讓他負百分百責任。不過,法官認為,游男當時根本還沒有不法行為,卻遭槍擊,並無過失相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