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被拍到?張慶忠因這理由獲不起訴.....

去年選舉期間,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張慶忠被電子媒體拍到參加里民座談會時,贈送里民LED手電筒。(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去年選舉期間,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張慶忠被電子媒體拍到參加里民座談會時,贈送里民LED手電筒,其中6位民眾看到新聞後分別以匿名、具名方式向新北地檢署檢舉告發張慶忠涉賄選,但檢方調查認為,張透過有獎徵答贈送手電筒,加上贈品價值僅29元,選民不會因此改變投票影響,認定其罪嫌不足,今將張慶忠不起訴。
處分指出,張慶忠遭民眾檢舉,去年12月9日下午,在新北市中和區中正里里民座談會上發放LED印有張慶忠立法委員、陳錦錠議員字樣手電筒,尋求里民投票支持,涉及賄選。檢方為求慎重,還傳喚檢舉人到案說明。
庭訊時,張慶忠否認賄選,表示,手電筒成本價僅29元,且當時以有獎徵答方式,詢問5位里民他服務處電話及他是哪一選區,答對即贈送手電筒,手電筒當成獎品增加與選民互動的趣味性。中正里里長證稱,張慶忠當日到場拜票尋求支持,為帶動氣氛舉辦有獎徵答,並未針對特定人選發放手電筒。
檢方認為,張慶忠並未每位選民都發送手電筒,當日中正里舉辦里民座談會,張慶忠因選民服務處在旁得知此事,才到場拜票尋求支持,非計畫行程,且手電筒價值低廉,難以改變選民投票意向,因此今將張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