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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捷案!法務部最快3天收卷 並決定執行日期

    最高法院上週五(22日)判處鄭捷死刑定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最高法院上週五(22日)判處鄭捷死刑定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6/04/26 17:07

    〔記者項程鎮、錢利忠/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上週五(22日)判處鄭捷死刑定讞後,今天火速將卷證移送最高檢察署,並通知法務部檢察司已移交卷證一事,最高檢察署表示,已收到鄭捷判死定讞的卷證,如承辦檢察官未發現需要提起非常上訴的事由,將依規定在3到5天內呈報法務部,由部長決定是否執行死刑。

    最高檢察署表示,已收到鄭捷被判死刑定讞的卷證,並分案由最高檢檢察官審查,了解最高法院判決有無違背法令之處,若沒有提起非常上訴的事由,3至5天內將陳報法務部,由部長決定何時執行死刑,部長若確定執行,則將會再送交最高檢,由最高檢移交給高檢署執行。

    鄭捷是待決死囚第43人,法務部指出,原待決死囚42人,扣除徐自強釋憲案中,同案被告黃春棋和陳意隆因徐釋憲成功、上訴最高法院,黃、陳兩人無法執行,所以在鄭捷宣判前,實際由法務部審核中的死囚僅40人,加上鄭捷後,實際審核中死囚41人,法務部是否執行,或留待新政府處理,後續決定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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