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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的豬腳!吃霸王餐賴帳90元 遭法院判罰9萬!

男子吃豬腳霸王餐,被判罰9萬元。(資料照,記者潘自強攝)

男子吃豬腳霸王餐,被判罰9萬元。(資料照,記者潘自強攝)

2016/04/26 12:3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王姓男子身上只有10塊,沒錢吃飯,忍不住挨餓,跑到小吃店點了一份90元豬腳,吃完就想跑,被老闆娘叫住:「先生你還沒付錢!」,不料王最後仍耍賴不付錢。基隆地院認為,王連90元都不願付,只好依詐欺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50歲王姓男子3年前,因3度酒駕被法院各判處3月徒刑,關了8月後,仍不知悔改,去年7月間,他獨自到新北市瑞芳區一家小吃店,點了一份豬腳,大快朵頤一番後,起身想走,陳姓老闆娘叫住他「先生,你還沒付錢!」

不料,王卻急忙解釋,有朋友急需他幫助,兩手一攤,表示身上只有10元沒錢付帳,一副吃定老闆娘的樣子,轉身就想離去,陳婦不甘遭王吃霸王餐,報警前來逮人。

檢警調查後,將王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基隆地院審理時,王坦承當時身上只有10元,沒錢付帳,騙老闆娘有朋友急需他幫助,但當庭向法官承諾要償還陳婦90元。

不料,王遲未兌現承諾,又不來開庭,被法院通緝後,向通知他的警方,一定會償還陳婦90元,但王到法院宣判前,仍賴帳不付。

法院認為他毫無悔意,依詐欺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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