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3 22:3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林姓男子104年11月29日下午2點,酒後返回桃園市蘆竹區公司宿舍,打給公司23歲女同事聊天,得知她獨自一人在3樓宿舍,同住的男友不在身邊, 林男覺得有機可乘,闖入女同事房間。
判決指出,林男突然以雙手緊抱女同事強吻,不顧她掙扎、反抗,掀衣撫胸部、吸吮,再將她壓制在床上指姦,想進一步時因女同事大哭喊叫才作罷離去。
女子立刻報案,林男酒測值達1.46,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只顧一己之私,酒後侵犯女同事造成她長期的陰影,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4年6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