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判死 法界:法院回應社會「台灣還是有死刑」
法界認為,最高法院火速審結,判處鄭捷死刑,算是迅速回應社會「台灣還是有死刑」。(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宣判北捷殺人魔鄭捷死刑定讞。法界認為,最高法院火速審結,判處鄭捷死刑,算是迅速回應社會「台灣還是有死刑」,也對那些犯下極度惡性的人來說,產生一定的警惕作用。
律師蔡聰明指出,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造成4死22傷,犯案情節重大,震撼社會。由於鄭捷犯案事證明確,法院考量的重點放在鄭捷犯案時的心理狀況,是否有刑法19條「行為時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罰。」的情形。
蔡聰明說,最高法院最後認定,鄭捷犯案時,是心理偏差、價值錯亂,並非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等精神疾病,不適用刑法第19條,法院才會很快判處鄭捷死刑。
此外,鄭捷是第一個在捷運隨機殺人,之後又發生龔重安、王景玉分別在士林、內湖殺死2女童,造成社會極大的震撼;法院火速審結,判處鄭捷死亡,算是迅速回應社會的期待。
律師林則奘也肯定高院維持鄭捷死刑的判決。林則狀奘認為,台灣當前的法律制度仍有死刑,法院過往為顧及台灣國際形象,不願判死,但未思考台灣目前的社會還不夠成熟。
最高法院此次很慎重的判處鄭捷死刑,讓社會知道,台灣還是有死刑,對於那些犯下極度惡行的人來說,產生很大的警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