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 高院裁定停審
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的貪污案部份,高院合議庭認定他健康狀況不佳,因病無法出庭應訊,今裁定暫時停止審判。(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的貪污案部份,高院合議庭認定他健康狀況不佳,因病無法出庭應訊,今裁定暫時停止審判。
高院也指出,原訂5月13日的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庭訊,除陳水扁無法應訊外,其餘被告及傳訊證人林進川的庭訊均如常舉行。
各界日前建請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但高等法院卻突然決定在5月13日召開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審理,引起關注,高院表示,是因受命法官換人致重新分案,加上3月4日準備程序庭未傳扁,及扁又於3月25日聲請停止審判,因此才訂出5月13日的審理庭訊,並傳扁出庭,乃正常審理作法。
高院也指出,陳水扁日前聲請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應停止審理,更二審合議庭向矯正署調閱扁歷年病情資料,並要求扁和律師提出相關說明後,今考量他因病出法應訊,因此裁定扁的部份暫時停止審理。
目前,除國務費外,扁被控涉侵占公文等案,皆因健康因素,獲准停止審判。扁因涉龍潭弊案、陳敏薰行賄等案,遭判刑20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