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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 小段、魏明谷連帶判賠30萬元

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段宜康判賠30萬元。(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段宜康判賠30萬元。(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6/04/12 16:14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國民黨籍立委林滄敏,前年被綠委段宜康爆料,於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嫌以不實單據詐領補助款,當時競選對手魏明谷也以此刊登廣告批評林,林滄敏事後憤而向段與魏提告,今台北地院判段、魏敗訴,須連帶賠償30萬元並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仍可上訴。

立委段宜康在前年11月間召開記者會指出,由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疑以不實單據申領住宿費,相關單位應立刻徹查、補正,林滄敏憤而向段提起民事訴訟,當時與林滄敏同為彰化縣長候選人的魏明谷,也因援用段宜康的爆料新聞稿來刊登廣告、攻擊林滄敏,同遭林滄敏提告,兩人被連帶求償100萬元。

當時段宜康還曾在臉書表示,如果他的陳述不實,願意當眾吃下一顆曲棍球,事後廉政署查無林滄敏詐領公款的證據,林滄敏遂召開記者會,要求段宜康履約吞球,不過段宜康反批,查無不法是因為廉政署包庇,並提出兩份單據,希望人民自行判斷廉政署是否可信。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段宜康的爆料確實導致林滄敏名譽受損,魏明谷未經合理查證就直接引用爆料新聞稿也有故意或過失,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並登報道歉,另段宜康須將臉書上的爆料內容撤下。(更新17:27分)

彰化縣長魏明谷邀(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彰化縣長魏明谷邀(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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