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查驗不實 前工務技士判刑5年2月
2016/03/26 20:0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台北縣政府(現改制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前卓姓技士,於96年間威盛建設販售「登峰造極」建案時,明知在使用執照未核發前,業主不得同意住戶遷入,但辦理查驗時,已有買主入住,卻未進入屋內查核,見原用於區隔客廳與陽台間之落地窗,僅安裝臨時性落地鋁門窗框,未安裝玻璃,竟草率核發使用執照,使建設公司免於補正安裝11戶永久性落地鋁門窗費用10萬8千餘元,新北地院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圖利等罪,判卓男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59歲的卓男明知現場查驗時應有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及專業技師在場,且每樓層要抽樣2到3成進行逐項勘驗,但卓男前往建案查驗時,僅有威盛委託建案使用執照申請業務員及工地主任陪同,見6樓有住戶擺設鞋櫃,明顯有住戶於使用執照未核發前就入住,但卓男僅在現場短暫停留5到10分鐘,就在查驗項目紀錄表上登載工程均按圖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