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拍買手機送老婆 竟惹竊盜官司

郭姓男子上拍賣網站買二手手機給老婆,卻不知買到贓物,事後他被檢警約談,惹上竊盜官司。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吳佩樺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郭姓男子上拍賣網站買二手手機給老婆,卻不知買到贓物,事後他被檢警約談,惹上竊盜官司;郭男到案後否認行竊,並針對檢警所指出的手機失竊時間,提出其在軍中服役的不在場證明;台北地檢署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竊嫌不是他,且認為他並不知道買到贓物,今將他不起訴。
檢方調查,前年7月間,余姓男子與李姓友人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LAVA狂歡,後來2人醉倒在店門外,遭1名禿頭男子鎖定,偷走2人身上的手機,過程全被附近監視器錄下。
事後警方根據失竊手機的序號,發現正由郭男妻子使用中,循線約談郭姓夫婦到案說明,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將郭男法辦;郭男到案後否認行竊,強調手機是他2年前從網拍上所買來,並針對檢警所掌握的手機失竊時間點,提出他在軍中服役的不在場證明。
檢方比對手機遭竊時所錄到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竊嫌的容貌與年紀與郭男不符,認為小偷另有其人,所以將郭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