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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控告名嘴陳敏鳳 合理查證判免賠

馬英九控告名嘴陳敏鳳案,法官認為屬合理查證,判決陳勝訴免賠。(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馬英九控告名嘴陳敏鳳案,法官認為屬合理查證,判決陳勝訴免賠。(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2016/03/18 17:1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名嘴陳敏鳳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文直指總統馬英九幕僚收受企業大亨2億元政治獻金,事後挨馬英九提告,今天下午5時準時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判陳敏鳳勝訴免賠。

全案因陳敏鳳在《美麗島電子報》報導,民國96年間,馬英九在行政院前秘書長薛香川陪同下,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等人在吉品海鮮餐廳聚會,疑有收錢的行為;但檢方查明後認為,此餐會目的是為了認識電子業,而非募款餐會。

馬提告後,案子曾傳喚親民黨副祕長劉文雄做證,他訊後直指「搞不懂馬英九是要告陳敏鳳什麼?」,整件事情在媒體上都寫得很清楚了,「難道是在恫嚇媒體人、恫嚇記者嗎?」此外劉也諷刺,印象中馬曾說過任內不告記者,但至今好像已告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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