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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醉後撲到他床上 脫他衣、親吻卻又告性侵...

女大生醉後怒控林男乘機性交;林男到案後辯稱是女方自己撲上床,雙方還相互親吻、脫衣;台北地檢署比對相關證述後,認定林男罪證不足,將林男不起訴。圖與新聞事件無關。(情境照)

女大生醉後怒控林男乘機性交;林男到案後辯稱是女方自己撲上床,雙方還相互親吻、脫衣;台北地檢署比對相關證述後,認定林男罪證不足,將林男不起訴。圖與新聞事件無關。(情境照)

2016/03/14 20:3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林姓男大生受同校女同學邀約,到學校社團與其他社員喝酒聊天,事後林男騎腳踏車載女同學回住處,雙方相擁而眠,隔天女方酒醒後,發現自己躺在林男懷裡,且印象中喝醉時曾遭林男指侵,怒控林男乘機性交;林男到案後辯稱是女方自己撲上床,雙方還相互親吻、脫衣;台北地檢署比對相關證述後,認定林男罪證不足,將林男不起訴。

去年3月19日清晨5點多,林男在社團辦公室與社員喝酒聊天後,因女同學擔心酒後回宿舍會打擾到室友,在眾人提議下,她同意先到林男的住處休息,之後即坐上林男的腳踏車後座,與林男一同返家。

未料,喝得醉醺醺的兩人隔天酒醒後,才驚覺衣衫不整並相擁而眠,女方自認酒醉時,遭林男趁機非禮,向社團友人告狀後,即去找林男興師問罪,並偷偷錄下雙方的對話,據此向警方報案提告。

檢警勘查女方提供的錄音檔案發現,林男曾反過來質問女方說:「妳是抱在我身上睡覺,妳知道這個情形嗎?」女方則回說:「我知道啊,但是我…」,並稱:「但我抱著你睡覺,並沒有說你可以發生性行為啊。」

此外,檢方另傳喚曾與雙方一同喝酒的男同學,他證稱林男曾告訴他事發經過,指當晚女方一直抱著林男親吻、撫摸及脫衣,又從沙發上硬去與林男同擠一張床,當時林男有點興奮,但女方卻不同意,林男以為是前戲不夠,試了2、3次未果才放棄。

男同學還證稱,他聽完林男的說法後,有再去追問女方,是不是有主動撲在林男身上、親吻及脫林男的衣服?女方都承認有這一回事,但強調「我可以選擇哪個階段要停下來啊…」。針對男同學的證詞,女方也未否認,檢方比對相關人的說詞後,因此認定林男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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