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被控偷拍案 今再傳方丈出庭
檢方再次傳喚「方丈」,確認提告李正皓事由。(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草協聯盟」發起人李正皓遭《壹週刊》報導,指他陷入桃色風暴,內容提及李正皓是獵豔常勝軍,還爆出有性愛影片及受害女子與李正皓之間的LINE對話;女方友人「方丈」郭豐碩已具狀提告,台北地檢署日前分「他」字案調查,案由為誹謗、妨害秘密及散布猥褻物等罪,今早檢方再次傳喚「方丈」,確認提告事由。
李正皓日前則發表聲明,指他與《壹週刊》所刊登LINE對話紀錄的女方,曾是情侶關係,但已於今年初分手,事件起因是今年1月他與女方吵架後,對方情緒失控,才向網友「方丈」及《壹週刊》爆料,聲稱他曾經偷拍女生性愛影片及喜愛流連酒店,但爆料內容不是事實。
「方丈」在過年前向北檢具狀提告,並交付1片光碟,指李正皓透過電視節目誹謗他,告訴狀中另揭露李正皓曾拍攝被害女子的性愛影片,因此加告妨害秘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
檢方查閱告訴狀的內容,發現上頭並無女方的簽章,因此,此案目前可確定的告訴人僅有「方丈」1人,至於女方究竟有無打算提告,檢方今將詢問方丈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