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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自殺式載人法 警方疾呼別犯錯

爸爸讓小孩站踏墊,煞車,小孩胸撞龍頭,傷重不治。(記者顏宏駿攝)

爸爸讓小孩站踏墊,煞車,小孩胸撞龍頭,傷重不治。(記者顏宏駿攝)

2016/03/03 22:12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上個月彰化縣一名爸爸載7歲的小孩上課,小孩坐在機車的前方踏墊,不料前方車輛發生事故,爸爸煞車不及撞上前車,小孩的胸部同時衝撞機車龍頭,造成胸部大出血,送醫後仍不治。由於許多家長習慣讓小孩站踏墊,警方今特別以此案為教材,並po上網路,提醒家長不要犯錯。

這起案例已成為縣警局交通隊的道安教材,因為許多父母騎機車習慣讓小孩蹲坐在機車踏板,一旦遇上類似的狀況,死亡率超高。 警方表示,許多人可能不知道,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動物,違法者可處300至600元罰緩,呼籲家長接送學童上、下課時,不僅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學童也要依規定戴安全帽、不得站立於機車踏板上,才能保護學童乘車安全。

為了做交通安全宣導,警方以上述案例做說明,許多出席的家長恍然大悟,「以前習慣讓孩子坐踏墊,其實是置孩子於險境」。

「驚悚畫面直擊!2大違規造成小孩不幸枉死」這是2月24日發生在埔心鄉的交通事故, 7歲學童乘坐機車時,不但違規站立於機車前腳踏板,且未戴安全帽。發生事故撞擊時造成該名7歲學童被捲進車底,頭部擠壓不幸身亡。事實上許多人可能不知道,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違法者可處「300~600元」罰緩。(另外補充一點,載「狗」等動物也不行喔,一樣會受罰的。)本局再次呼籲各位家長接送學童上、下課時,不僅本身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學童也要依規定戴安全帽,且不得站立於機車踏板上,才能保護學童乘車安全,避免不幸的事故再次發生。

彰化縣警察局貼上了 2016年3月2日

在監視器畫面上,可以看到當時驚悚的車禍畫面。(記者顏宏駿翻攝)

在監視器畫面上,可以看到當時驚悚的車禍畫面。(記者顏宏駿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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