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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工作還想討老婆?老父怒控兒子偷金項鍊...

    陳男應訊時否認行竊,強調母親生前有交代,要將金項鍊、金戒指等遺物留給他。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王駿杰翻攝)

    陳男應訊時否認行竊,強調母親生前有交代,要將金項鍊、金戒指等遺物留給他。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王駿杰翻攝)

    2016/03/03 12: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40多歲無業的陳姓男子,在去年母親辭世後,不但沒奉養父親,還拿走母親遺留的金飾,氣得父親提告竊盜;陳男應訊時否認行竊,指金飾是母親留給他將來討老婆所用;台北地檢署考量親屬間竊盜罪屬於告訴乃論,陳男父親於事發後9個多月才提告,已逾越告訴時效,今將陳男不起訴。

    去年3月,陳男在母親過世後,拿走母親的金項鍊、金戒指等遺物,引來父親的不滿,父親原念及親情未提告,沒想到他卻遊手好閒,不工作奉養父親,父親失望之餘,只好選擇大義滅親,父子倆也因此反目,吵得不可開交。

    陳男應訊時否認行竊,強調母親生前有交代,要將金項鍊、金戒指等遺物留給他,留待他將來結婚時所用;對於陳男的說詞,父親則稱:「沒這回事!」指當時為了料理妻子的後事,沒時間管兒子,沒想到兒子後來竟不去工作養他,不得已才提告。

    檢方調查,早在去年3月,陳男父親就已知道陳男拿走金飾,卻等到12月才提告,已逾越6個月的告訴時效,所以將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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