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錢就沒事?員工摔死 老闆、主管判刑6月
安益國際展覽公司員工邱明正,被公司指派到台北世貿一館拆除展場電燈支架時,不慎從2公尺高的梯子上摔下,圖為世貿展場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安益國際展覽公司員工邱明正,被公司指派到台北世貿一館拆除展場電燈支架時,不慎從2公尺高的梯子上摔下,造成身體多重骨折,送醫急救仍引發肺動脈栓塞和多重器衰竭而死亡,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定安益公司疏於維護勞工安全,但考量已達成和解,將安益負責人涂建國和工程部副理蔡儀龍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各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安益公司則處罰金17萬元,緩刑3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專門從事室內裝潢和展覽服務的安益公司,98年承包畫廊協會在世貿一館的木作展場搭設和拆除工程,同年9月1日晚間,安益公司員工邱明正到場拆除電燈支架,不料邱男從2公尺高的梯子摔落致死,檢方起訴安益負責人涂建國和工程部副理蔡儀龍。
涂建國和蔡儀龍辯稱,意外原因是邱明正使用梯子不當,導致重心不穩才會摔下死亡,蔡儀龍指出,公司備有較安全的工作台,邱男不用並自行選擇梯子拆燈架,一時疏忽才會造成意外;高院不採信涂、蔡兩人辯詞,認為安益公司未履行業務上注意義務,也沒採取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才會釀成意外,考量兩人無前科,且已與家屬和解並賠償343萬8827元,將兩人輕判6月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