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代檢廠驗收放水 老闆認罪獲緩刑
台北區監理所委託一家民間汽車廠為102年度汽車檢驗代驗廠,但車廠老闆竟要求員工驗收放水,事後為圓謊又偽造單據。圖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洪敏隆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家民間汽車廠,受台北區監理所委託為102年度汽車檢驗代驗廠,但汽車廠老闆黃姓兄弟,為避免確實驗車將導致客源流失,影響公司營收,要求員工驗收放水,遭監理所察覺有異後,為圓謊又偽造「複驗合格」、「車輛交修單」等單據,因坦承犯行,新北地院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黃姓兄弟徒刑2年,緩刑5年,各需上繳國庫10萬元;4名員工徒刑1年2月至6月不等,緩刑3年,上繳國庫3至6萬元不等,可上訴。
審理時,黃姓兄弟與4名員工均認罪,法官考量黃姓兄弟因汽車檢驗業務市場競爭激烈才出此下策,加上檢驗不實項目多為車燈未亮、車身樣式與車籍登記不符等項,非重大影響,4名員工是聽從老闆指示,非參與決策之人,且6人均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均予以緩刑,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