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寫錯還能起訴 立委控檢方「濫權」
立委林岱樺被控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襲警妨害公務,昨天開庭,她不認罪,反批檢察官濫權起訴。(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年3月「318太陽花學運」期間,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與員警發生衝突,被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林岱樺今天痛批,檢察官起訴書內容寫錯,還能起訴,這樣濫權程度,難怪讓人民不能信任。
林岱樺在太陽花學運因協助日本讀賣新聞記者進入被占據的立法院議場,與攔阻的員警發生衝突,而被起訴;林岱樺下午接受政論節目《壹起來翻轉》SNG時質疑,檢察官連案發事實都寫錯,還能起訴,她表示,起訴書內容把案發地點寫在立法院北門前,但事實上發生地點在立法院院區內。
林岱樺說,當時她在執行立院黨團「保護記者、學生立場」的決議,「誰當時下令讓駐衛警進入、干涉國會議員執行立院黨團、國會自主的範疇?是時任王院長還是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還是馬政府?」
林岱樺強調,若非當時的高層授意,檢察官怎麼可能會做這種事情,這很明顯是違憲、濫權起訴,「我昨天花了4小時,在做現場光碟勘驗與答辯,這是馬英九長久以來,浪費國家納稅資源,難怪人民無法信任」。
林岱樺拿出起訴書,痛批檢察官起訴書內容寫錯。(圖擷取自壹起來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