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蔣萬安賄選文宣 王奕凱出庭澄清有憑據
社運人士王奕凱(右)今到台北地檢署出庭。(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立委選舉前,遭社運人士王奕凱在其選區發送疑似賄選的文宣,蔣萬安為此指控王奕凱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傳喚蔣萬安、王奕凱及該選區的里長等人出庭,但蔣萬安未到庭,王奕凱訊後則表示,已向檢方說明相關文宣都有憑據。
王奕凱今訊後表示,文宣內容都是引述報導評論及網路上的圖片,相信此次將會獲得不起訴的結果。
蔣萬安在選前捲入疑似賄選的風波,當時民進黨中央反賄小組還曾公布抓賄影片,指控蔣萬安提供該選區里內千元腳踏車、電風扇等摸彩活動禮品;蔣萬安的對手獨立參選人潘建志也曾召開記者會,指控蔣萬安提供高級禮品作為摸彩獎品涉賄選。
為此,蔣萬安曾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澄清,指活動均是里長主辦,他應里長邀請參與,僅配合活動贊助單項禮品提供抽獎,且得獎人非特定人士,符合中選會規定。
蔣萬安當初的聲明指出,贊助禮品是配合節慶活動所為的社會禮儀行為,符合中選會網站所指「三、下列情形尚不足以構成賄選行為:(一)參與民俗節慶、廟會、婚喪喜慶,贈送禮金、禮品顯與社會禮儀相當者。」這樣的社會禮儀表現,不會構成賄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