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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褲被塞包包 醉女清醒才知遭小黃運將性侵

53歲的高姓計程車司機,前年12月載酒醉女子小美(化名)回家,卻趁機將小美帶去旅館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53歲的高姓計程車司機,前年12月載酒醉女子小美(化名)回家,卻趁機將小美帶去旅館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6/02/05 15:1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3歲的高姓計程車司機,前年12月載酒醉女子小美(化名)回家,卻趁機將小美帶去旅館性侵,直至翌日小美起床後,發現下體疼痛且內褲被塞至包包,才驚知被性侵,新北地院今判高男徒刑4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12月29日晚間11時許,30歲的小美在台北市路邊招攬高男計程車,欲返回新北三重住處,不料,高男見小美酒醉意識不清,竟先將小美載至旅館性侵得逞後,再將小美送回家中,翌日上午11時許,小美清醒後覺得下體疼痛,加上發現內褲被塞到包包中,想起喝醉的朦朧片段,才得知被性侵。

法院審理時,高男否認性侵,表示當天小美雖有喝酒,但意識清醒,兩人在車上交談甚歡,他還跟女子要電話,對方說她缺錢,是做按摩的,他便請女子幫他按摩,後來兩人在車上情不自禁擁抱愛撫,雙方並約定以4000元做性交易。

但完事後,高男身上錢不夠,因此跟女子約定再給她錢,但後來打電話給女子,接電話的人自稱是女子哥哥,要他過去處理一下,令他害怕,他說匯款過去對方也不接受,後來持續撥打電話給女子,對方卻不接聽,認為女子因為拿不到性交易費,才挾怨報復提告。

法官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子返家時,步伐左右搖晃且跌倒,顯見當日搭乘計程車已呈酒醉狀態,女子下體驗也出高男DNA,若女子與高男性交易,接到高男電話時,應不會不敢接而請警察代接,認定高男稱兩人是合意性交易的說法不可信,判處高男徒刑4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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