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情侶媒介少女援交 賠30萬元換緩刑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2016/01/30 20:2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4歲張男與21歲的趙姓女友,前年11月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14歲少女後,竟問少女想不想援交,可幫忙媒介但須抽頭,張男還先和少女到摩鐵嘿咻,當少女第一個客人,事後兩人幫少女拉到2名客人和少女援交,因事後張男與趙女賠償30萬元與少女家長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今依圖利使未成年人性交易等罪,判張男、趙女有期徒刑2年、1年8月,均緩刑3年,需服2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和趙女主動詢問少女缺不缺錢、想不想要援交、身高、體重與三圍等問題,並要少女自拍上空照傳給他們,張男收到裸照後,便稱以少女的條件,援交價碼可訂5000元,但每接客一次得讓他抽頭1000元。

    少女允諾後,張男隔天就先約少女至摩鐵嘿咻,並付給少女800元酬勞,一周後張男與趙女成功幫少女談妥2件性交易,賺得10500元,張男2人先抽走2000元後,將剩餘8500元酬勞交給少女。少女因援交被社工發現報警處理,此事才曝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