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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新設646支監視器 警局長澄清:不會用來開紅單

屏東警方新增了路口監視器被網友誤為測速照相瘋傳引起關切。(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警方新增了路口監視器被網友誤為測速照相瘋傳引起關切。(記者葉永騫攝)

2016/01/30 19:25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近來新設了77處、646支路口監視器,網路謠傳是測速照相設備,縣警局長方仰寧今天澄清,監視器不能當成測速照相使用,更不可能亂開紅單,把人民當成提款機。

縣警局為了協助犯罪偵防、查明原交通事故現場及車流監控,今年中央及縣府共編烈了二千餘萬元增設路口監視器,第一期以屏東市及恆春鎮為主,第二期為潮州、內埔等地區,最近有網路瘋傳警方增設的這些路口監視器是測速照相,開罰單要把人民當成提款機,引起民眾的恐慌。

縣警局長方仰寧澄清,依道路交通管制規定,測速照相必須在前方設立警示標誌,這些路口監視器沒有測速的功能,當然沒有警示標誌,更不可能拿來開罰單,最重要的是去年監視器協助偵破的案件高達289件,顯示它的重要性。

方仰寧說,屏東縣的交通違規罰款金額連續3年的金額都在2億餘元,並沒有大幅的增加,取締的重點都在酒駕、闖紅燈、超速等方面,其他違規則以勸導為主,對於謠路任意散布轉載不實訊息,希望網友要確實查證,不要再以訛傳訛而誤觸法網。

縣警局長方仰寧(中)說明路口監視器無法當測速照相使用。(記者葉永騫攝)

縣警局長方仰寧(中)說明路口監視器無法當測速照相使用。(記者葉永騫攝)

真正的測速照相器材外觀與監視器完全不同。(記者葉永騫攝)

真正的測速照相器材外觀與監視器完全不同。(記者葉永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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