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立院不讓立委外出 蔡丁貴6人被判拘役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帶領的群眾與學生2014年4月間包圍立法院,並企圖阻擋立法院的車輛和立委進出,有學生趴在立委林明溱座車的引擎蓋上,在警察阻止,車子的擋風玻璃也遭打裂。(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4月29日「公投護台灣聯盟」號召群眾集結於在立法院門口,要求立法委員決議廢核四,用大鎖鎖住拒馬,不讓立委外出,其召集人蔡丁貴腳踹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督察組警官凃欣安,還辱罵三字經;台北地院今依妨害公務罪判蔡丁貴拘役50天,鎖大鎖的前執行長賴芳徵拘役40天,4位支持者各處拘役10天至30天。
判決指出,公投盟與支持群眾當天上午分批在立院各出入口,在拒馬外靜坐抗議,中午時立委們準備各自外出用餐,賴芳徵將中興大樓出口前的拒馬,用機車大鎖鎖住,警方拉不開拒馬,副分局長指揮員警逮捕賴芳徵。蔡丁貴見狀,怒罵身材高壯的涂欣安「百九仔,X你娘」,出右腳狠踹凃欣安的屁股一腿。
之後,在忠孝東路、鎮江街口的群眾,堵到吳育昇的座車,公投盟支持者葉宥辰大字型躺在馬路上阻擋車輛前進,陳家宏直接趴在車頂;成員李柏璋在中興大樓濟南路側門車道,爬上立委林明溱的座車引擎蓋阻擋;半小時之後,警方在在忠孝東路、鎮江街口將群眾推到車道兩側時,支持者鄭淑君咬了廖姓員警左手背一口。4人皆被員警當場拉開逮捕。
北院法官根據蒐證影片認定,6人各有妨害公務、強制罪的故意,所為犯行皆與廢核四議題毫無關連,一再衝突造成現場民眾情緒激動,加劇現場警民衝突,犯後未見悛改,判6人都有罪,各處拘役10天至50天。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號召群眾包圍立法院大門,被警方依現行犯送辦,台北地院今依妨害公務罪判蔡丁貴拘役50天。(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