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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性侵一小模 李宗瑞逆轉無罪

李宗瑞(圖中)。(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李宗瑞(圖中)。(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6/01/19 14: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富少李宗瑞「淫片事件」日前引發軒然大波,去年他被法院重判20年,想不到案情今天大逆轉,李宗瑞涉性侵第21名被害女子,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高院今改判李宗瑞無罪,可上訴。

檢方調查,李宗瑞98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100年一對陳姓小模姐妹出面指控李男迷姦,隨後警方在李住處電腦搜出性愛影片,爆發一連串事件,其中各牽扯到多名小模,迷姦、偷拍多達30名女子,事件轟動一時。

今年10月,最高法院認定李對其中5名女子乘機性交,各判4年10月定讞;另對5女子偷拍,判3年2月定讞,高檢署將被李性侵、偷拍等10名被害女子部份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20年,李不服抗告,日前遭駁回確定。

《蘋果日報》報導,李宗瑞仍有8罪在高院更審中,其中第21名被害人,據了解是一名小模,她提告遭李在夜店「撿屍」帶回家性侵與偷拍。一審採信女方說詞,判李4年徒刑,但李男上訴辯稱與本案女方當時是男女朋友,稱雙方當時還能交談互動並無喝醉,女方也「配合演出」,他上訴道歉但不認罪,結果高院今逆轉改判李宗瑞無罪,可上訴。

更新:15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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