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凶器性侵獨居半百老婦 重判10年

持凶器性侵獨居半百老婦,重判十年。(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圖與本文無關)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男子王傳輝,得知50多歲的婦人獨居在鐵皮屋,竟持凶器侵入性侵還搶走現金2500元,新竹地院依強盜性侵罪判刑10年,並命執行前施以監護處分4年。
判決書指出,40歲的王傳輝從91年起患有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去年初在新竹縣某工地搭建鐵皮屋,得知50多歲的被害人小雲(化名)獨自一人住在該屋,心生邪念。
去年6月3日凌晨1點50分,王男攜帶金屬打洞器前往該屋,開啟未上鎖窗戶侵入,小雲被鄰居養的狗吠叫驚醒,遭王男恫嚇「我有帶傢伙,不可以出聲!」遂將她推倒在床上,強脫衣褲以手指性侵得逞。
嗣後王男企圖以性器官插入,卻因無法勃起而放棄,又向小雲勒索金錢,強盜皮包內現金2500元。
事後王男坦承性侵,但辯稱錢是小雲說要給他找女人的,不過小雲卻說,當時她遭性侵後,嚇得全身癱軟,而且錢是遭性侵前,她告訴王男「不要對我做這種事,我給你錢,你去外面找女人」,可是王男拿了錢還是性侵她。
法官調查,王男有連續搶奪、製造改造手槍、攜帶凶器強盜等前科,曾被判刑10年半,97年假釋後,98年又因搶奪判刑3年,103年5月才假釋,又於保護管束期間內再犯傷害案。
王男庭訊時,始終「閉眼緊閉嘴唇、搖頭或發出嗯嗯聲」,讓合議庭認為他思覺失調症狀越加顯著,最後合議庭決定對王男採取隔離、保護以及治療,將他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並於執行前施以監護處分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