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聊天釀衝突 挨告5人沒事全因...
一群年輕人酒店聚會爆發肢體衝突。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一群年輕人前往君悅酒店唱歌喝酒,酒酣耳熟之際竟發生衝突,造成許、柳2男手腳骨折,遂提告周等5名好友殺人未遂,雙方鬧上法庭;北院開庭時,被害一方堅持身體功能受損,但法官認為,被害2人的傷勢經復健後可好轉,全案予以不受理,可上訴。
判決書指,民國102年7月4日下午5時許,這群好友相約酒店唱歌喝酒,過程中,周卻遭許、柳「尻頭」,他心生不滿,隨即一行人爆發衝突;周等5人人多勢眾,朝被害人胡亂揮拳,造成對方四肢多處骨折、皮肉傷,幸送醫開刀治療後無大礙,周等人遂挨告。
法院開庭時,被告等人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但主張未朝要害出拳,盼能獲得輕判;法官認為,被害人雖受傷,但未傷及要害,復健後可好轉,因此判全案予以不受理,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