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泓安醫院爆家族爭產 為千萬年營收鬧上法院
淡水泓安醫院爆發家族爭產風波,創辦人陳金進過世後,子女為了財產鬧上法院。(圖擷自官網)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新北市淡水泓安醫院創辦人陳金進過世後,子女為了財產鬧上法院,兒子陳誠家認為妹妹陳怡君透過偽造的協議書取得醫院建物,又將建物移轉給哥哥陳振家的小孩,未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因而要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無法證明協議書是偽造的,予駁回。
陳誠家提告指出,父親生前未定遺囑,也沒交代分割遺產的方式,應由母親及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卻有「不肖人士」覬覦,盜用大家的印章,98年11月3日時偽造遺產分割協議書,將不動產移轉給妹妹陳怡君,之後又合謀,以「左手賣右手」的方式,移轉給哥哥陳振家的小孩。
陳誠家表示,該不動產在父親在世時,就作為泓安醫院使用,每年營業額高達數千萬,如果陳怡君能拿到所有權,每年可以分到營業額及資金收入超過百萬,不太可能轉售,況且,買賣金額才365萬多元,偏離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有違常理,雙方顯然有合謀,應該將不動產回復登記為所有繼承人共有。
陳誠家的律師指出,陳家97年4月21日曾進行過另外一次分割協議,由長女陳姵彤和陳怡君取得關渡的房子,當時是母親陳敏收集眾人的印章辦理過戶,最近陳誠家發現泓安醫院的建物被過戶,調資料後,才發現98年偽造的協議書,印章應是在交給母親的過程中被偷蓋。
陳怡君則反駁,協議書經過陳誠家簽署,如今卻空言反悔,若陳誠家主張協議書是偽造的,那就應該拿出證據,而不動產實際買賣價格是1500萬元,雙方沒有合謀。
儘管長女陳姵彤及次女陳冠妘出庭時都說沒有看過98年的協議書,也沒有討論過要讓陳怡君一個人繼承該不動產的事情,但法官認為,印鑑證明及印章確實是兩人交給母親,雖然兩人否認有授權立協議書,卻拿不出證據,且兩人和陳怡君有利害衝突,證詞令人存疑。
法官認為,98年和97年兩份遺產分割協議,相隔1年7個月,依照地政士證詞,泓安醫院建物的分割協議是在登記前才擬定,陳誠家的印章不可能在辦理97年遺產分割時被拿來偷蓋,協議書是真的,判陳誠家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