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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板樁砸死電焊工 操作工及監工被判刑

李姓電焊工民國103年10月20日上午在北市立德路工地,進行鋼筋籠電焊作業時,遭倒塌的鋼板樁擊中頭部身亡。(翻攝自勞工安全電子報)

李姓電焊工民國103年10月20日上午在北市立德路工地,進行鋼筋籠電焊作業時,遭倒塌的鋼板樁擊中頭部身亡。(翻攝自勞工安全電子報)

2016/01/09 17:50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立德路某營建工地前年(103年)10月發生重大職災,李姓電焊工進行鋼筋籠電焊作業時,遭倒塌的鋼板樁砸中頭部送醫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將操作營建機械的林姓工人,及王姓監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月及6月,其中,林姓工人由於無前科,另獲緩刑2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操作營建機械車輛的林姓工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應注意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場所;另負責工程擋土支撐工程的工作場所負責人暨擋土支撐作業主管的王姓監工,不僅應檢查機械良好與否,也應注意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林、王2人竟疏失未依遵規定,導致李國強遭倒塌的鋼板樁擊中頭部死亡。

法官審酌,林姓工人與王姓監工事後坦承犯行,且與被害家屬調解,分別賠償新台幣60萬元及90萬元,也獲得被害家屬的寬宥,認為被告事後已積極承擔肇事責任,且犯後態度良好,林姓工人予以緩刑,王姓監工則因前有犯公共危險罪不符緩刑要件,但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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