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1天每天工作10.5小時 惡僱主剝削外勞
屏東檢調發動搜索,找到疑遭非法剝削勞力的印尼外勞。(記者李立法翻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與張姓夫婦經營的水產公司涉嫌透過漁船業者及人力公司非法僱用9名印尼外勞處理魚貨,卻遭漁工控訴惡意剝削,不僅每日工作超過10小時,還規定1個月只能休假1天,若工作偷懶甚至會被毆打,讓外勞身心飽受摧殘,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陳氏夫婦、人力公司及漁船業者等5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陳氏夫婦為降低公司生產成本,102年11月起透過詹姓、顏姓人力公司業者及李姓漁船船主,以申請漁工方式僱用安迪等9名印尼外勞,讓勞動部公務員誤認為外勞要擔任漁工而准予申請,但9人入境後並未實際從事漁撈,而是被帶到陳氏夫婦的水產公司從事殺魚、清洗及分裝魚貨等違反規定的工作項目。
檢方表示,去年中旬,外勞控訴陳氏夫婦的公司惡意剝削勞力,規定每天早上7點半上班,中午只休息1小時,直到晚上7點才能下班用餐,工作時數長達10個半小時,而且每個月只有1個星期天可休假,每月超時工作80小時,只換來2000多元加班費,外勞安迪因偷懶被公司人員毆打,安迪向僱用他的人力公司反映後卻遭到解聘及遣返,令其他外勞心生畏懼。
檢方表示,勞檢單位接到投訴後前往該水產公司調查,陳氏夫婦卻藉故拖延,並指示員工將外勞集中在公司儲藏室躲避查緝,今年10月間,檢調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帶回陳姓、張姓夫婦及顏姓、詹姓、李姓等涉案5人進行偵訊,但5人全都矢口否認犯行,檢察認定5人罪行屬實,依法起訴。
屏東檢調發動搜索,找到疑遭非法剝削勞力的印尼外勞。(記者李立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