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皮屋違規住人釀8死 苗縣府調查究責
2015/12/28 12:03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昨天凌晨苗栗鐵皮屋火警,致留宿者8死4傷慘劇。由於鐵皮屋原申請用途為飼料室,依法不得住人,縣府今前往勘查,擬撤銷使用許可,並開罰6到30萬元,承租人劉家豪,檢方也擬以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苗栗縣後龍鎮一處鐵皮屋火警,造成8死4傷悲劇,引起外界對鐵皮屋使用狀況的好奇。據劉姓鄰居指出,該鐵皮屋原為豬寮,但因臭味遭抗議,而在3年前改租為製鞋廠,但2個月後不堪虧損而改租給人從事佛具加工。
原地主林順福於12月1日將2000多坪土地及房舍,轉租給現租戶劉家豪後,該鐵皮屋就曾有鄰居反映深夜時有人車進出,但內部活動人員鮮少跟鄰居互動,並常進行一些宗教儀式,外觀以帆布遮蔽,顯得相當神秘。
地主昨否認曾租人做製鞋廠,並指出劉家豪當初以每月5萬元為代價,稱承租是打算要養雞鴨及做休閒農場,並不知情會被作為宗教場所;而劉家豪昨向警方透露,懷疑火警起因是電線老舊,但警消初步調查排除此因。
縣府農業處、工商發展處等人員今天一早前往現場勘查,並以民國82年時申請為飼料室用途的平面圖、照片,與建物現況一一比對。
農業處長許滿顯指出,經了解該處原申請用途為飼料室,違反畜牧設施禁止作為住宅的相關規定,目前確定該處所已有違規使用的情形,將依照審查辦法裁處撤銷建照、使照。
工商發展處處長李政峯表示,初步了解建物並未做增建、擴建,建物屬合法,但使用上有違反規定,將撤銷該場所使用許可,若調查確定地主對違規使用確不知情,則會針對使用人開罰,可開罰6到30萬元。
檢警指出,承租人劉家豪昨被列為案情相關人,在現場、遺體等相關調查、偵查程序過後,若確定火警原因為點酥油燈所致,擬將以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