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案 趙藤雄涉多件弊情
2015/12/25 11: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涉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弊案,一審判趙4年半,趙藤雄日前聲請日前加開辯論庭,不僅改口全部認罪,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還加碼承認涉期約行賄,希望獲減刑和緩刑,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將宣判,決定他是否需入獄服刑,不僅於此,趙藤雄還涉及其他縣市眷改案。
法界人士指出,,趙藤雄認罪舉動,應有高人指點,有可能獲得減刑,且依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規定,若被判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刑,則可獲宣告二至五年緩刑宣告,因此趙昨大動作認罪,不令人驚訝,若未獲緩刑,因他觸犯的罪名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之罪,屬二審定讞案,將必須入監服刑。
除林口A7、桃園八德及後來承認在新竹眷改案有期約行賄2200萬等三案外,檢方和廉政署還查出,趙藤雄在葉世文從營建署署長退休後,遠雄疑另覓管道,取得部份土地標案,因此不願付款。檢廉依事證懷疑,趙藤雄疑行賄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取得新竹、台中、台南等三地眷改案,傳喚趙藤雄等人後,北檢諭知趙以100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深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