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外勞、賣淫 人蛇誇耀:我的外勞無所不能
28名印尼外勞,多數是女性,且有約5人賣淫。(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專勤隊查獲近年中部人數最多的非法外勞仲介集團,查獲黃嫌等3名主嫌與28名印尼逃逸外勞,黃嫌以不乖就報警逮捕等手法控制外勞,剝削3分之2薪水,甚至還有約5名女外勞賣淫,不法所得上千萬元,他還向雇主誇耀說,他做仲介10多年,手上有數百人,「相信我就不會被抓,我的外勞包山包海,無所不能」。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在1年前於雲林縣一家小吃店,查獲一名印尼女外勞賣淫,專勤隊跟蹤媒介這名女外勞賣淫的人蛇,意外發現另一名黃姓人蛇(50歲),夥同蔡姓(45歲)與黃姓(48歲)男子共3人,從事逃逸外勞仲介。
台中專勤隊蒐證1年,上月動員120人,兵分40多路,於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與南投縣,查獲逃逸印尼外勞28人,其中21人是女性,7人是男性,一併逮捕3嫌,並對10名非法聘僱的雇主函送裁罰,每聘僱一名非法外勞,可處罰15萬至75萬元。
外勞從事的工作琳瑯滿目,其中,可能有5人賣淫,這部分專勤隊與檢察官仍調查中,在賣淫之外,從事的行業與地點,包括於南投縣種植種苗,於彰化縣田尾鄉種花,於雲林縣養魚與養豬,於彰化縣與雲林縣養雞,在台中市的精密機械公司打工。
專勤隊調查發現,黃姓主嫌與共犯,透過管道找印尼逃逸外勞,或是慫恿合法工作的外勞逃逸,投奔門下之後,約定以2萬多元,媒介給各雇主工作,不過,外勞卻只拿6000多元,黃嫌以媒介工作為由,抽取仲介費用,如果外勞想離開,黃嫌就以報警逮捕為由恐嚇。
數名外勞供稱,黃嫌軟硬兼施,恐嚇報警逮捕之外,還宣稱外勞每月僅領6000多元,其餘薪水他代為保管(每月薪資的3分之2),如果離開,不但會被警方抓,被保管的薪水也拿不到。
針對外勞的指控,黃嫌全盤否認,專勤隊認為,黃嫌等3人已經觸犯組織犯罪與人口販運,全案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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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專勤隊到台中市一家精密機械公司後方,查緝2名逃逸外勞。(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