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轉戰雙北 皮肉錢增至5000
嘉義24歲蔡姓女子,自稱在家鄉找不到工作,才會北上「下海」。(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24歲蔡姓女子北上來賣淫,遭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執行「靖黃行動」在汽車旅館內逮人,她供稱,嘉義老家找不到工作,才會特地北上「下海」賺皮肉錢,每次性交易要價可提高到新台幣5000元,至少比鄉下「站壁」才2000元多一倍。
社子、蘭雅、芝山岩等派出所規劃組合警力執行靖黃工作勤務,今天傍晚在士林轄內的連鎖汽車旅館查獲性交易案件,警方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將馬伕、應召女及男客帶返所偵辦。
警方調查,蔡姓應召女獨自北上求職,自稱中南部工作不好找,才會從事性交易工作,每次交易後向男客收取新臺幣5000元現金,警訊後將蔡女及25歲的劉姓嫖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分別裁罰1500元,另29歲李姓馬伕則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士林警分局呼籲,從事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應召女子勿再違法從事性交易,應多透過政府相關就業諮詢服務,找尋正當工作才是長久之計。
24歲蔡女打扮成貴婦樣,但年輕的臉孔露了饀。(記者陳恩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