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楊貴雄涉收賄改判 檢方訊後請回
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楊貴雄。(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法官竟涉嫌收受賄賂!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楊貴雄,被控在審理威比公司董事長黃釋賢涉犯恐嚇案時,收受黃的賄賂,將原本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1年4月徒刑、必須入獄服刑的案子,改判為6月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發動搜索,以《貪污治罪條例》被告身分,約談楊貴雄、黃釋賢、中間人鄭嘉榮、謝雨利等12人到案。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楊貴雄涉嫌收賄部分,仍有待相關事證進一步釐清,將他請回,至於行賄的黃釋賢則諭令20萬元交保,中間人鄭嘉榮、謝雨利各以30萬元交保,介紹人陳毓嵐限制住居,其餘人請回。
據悉,庭訊時,楊貴雄否認犯行,辯稱沒有收受不法利益,案子是依法裁判,並表示他快要退休,不會做這種事。
中間人謝雨利30萬元交保。(記者謝君臨攝)